工程名称 | 和田市改善环境水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和田市改善环境水资源再生利用项目(EPC+O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和田市城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 |||||
中标工程范围 | (1)设计: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2)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3)采购:与工程项目相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内容。(4)运营工作:整体项目进行运营,运营期20年,运营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运营企业负责。项目完工后,运营企业每年需通过市场化销售的方式获取盈利偿还政府专项债,同时还需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LPR同期利息。运营期满后,①另行商议是否续签合同;②向行业主管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 |||||
第一名 | 单位名称 | 和田家和建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小写 | 118894535.13 | ||||
大写 | 壹亿壹仟捌佰捌拾玖万肆仟伍佰叁拾伍元壹角叁分 | |||||
投标工期(天) | 610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建造师姓名 | 刘万林 | 注册级别 | 注册一级建造师 | 注册证书编号 | 新1612014201410131 | |
项目班子成员 | 运营负责人:李斌,设计负责人:刘斌,技术负责人:闫亮,施工员:阿力玛斯汗·米拉提汗,质检员:古丽拜合热姆·麦麦提江,安全员:赵鹏飞,材料员:王永霞,资料员:陈元,预算员:张琳,采购负责人:邓传威。 | |||||
业绩公示 | 西咸新区第二水厂出厂管道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 |||||
备注 | 运营单位:和田玉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新疆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第二名 | 单位名称 |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小写 | 112198585.51 | ||||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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