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桥亭乡农产品加工基地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4225001 | |||||||||
招标人 | 平乐县桥亭乡人民政府 | |||||||||||
建设单位 | 平乐县桥亭乡人民政府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拟建厂房总面积4607.6m2,室外地面硬化面积1296.35m2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24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06月27日 | |||||||||
预中标人 | 平乐县第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平乐县第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7008439.97元 | |||||||||||
工期 | 120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白克琳(注册编号:桂24513148988 ;身份证号:452330********004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伍恢云(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5)0006470;身份证号:452323********583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企业业绩:晶典时代一期4、5#楼工程、平乐县青龙中学学生宿舍楼。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 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富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6999044.71元 | |||||||||||
工期 | 120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丽梅(注册编号:桂245131438898 ;身份证号:450422********264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清华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5)0005840;身份证号:450331********122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企业业绩:无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 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锦祥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7024199.58元 | |||||||||||
工期 | 120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莫乃武(注册编号:桂245161760388;身份证号:452331********003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郑艳(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6)0013906;身份证号:452331********362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企业业绩:无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 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平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7889016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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