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工程五标段、六标段二次
五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临城县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工程五标段、六标段二次 |
项目编号:HBDR-G20220702 |
中标人名称: 河北银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价格:1492082.88元 |
评分或者评标价:1492082.88元 |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180日历天 |
中标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业绩:2个 |
项目经理:赵胜强 证书编号:冀213161787411 |
中标人的优势:报价低报价得分高,方案得分高。 |
中标候选人名单及评标委员会推荐理由: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北银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92082.88 元 工期:180 日历天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赵胜强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冀 213161787411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北德昌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22955.46 元 工期:180 日历天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任瑞晓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冀 213121338857 评标委员会推荐理由: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选择前两名。 |
第一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4、投标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
第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4、投标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
否决投标单位及理由:河北华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理由: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符合招标文件3.2.3 要求。 |
全部投标单位:河北德昌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银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华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临城县岐山湖大道与大通街交汇处附近西北 |
联系人:张少国 0319-7182360 |
招标代理: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A |
联系人:程俊敏 18633916305、0311-67501616 |
异议渠道:受理单位: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程俊敏,电话:0311-67501616 |
公告发布媒体: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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