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宫市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南宫市城区道路管网)[青年街(腾飞路-东环路)](项目名称)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审批投资审字(2021)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青年街(腾飞路-东环路)道路雨、污管网及道路进行改造,道路长度约550米。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施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提供近1年内任意三个月单位社保缴纳证明;3.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2)河北省住房和建设厅网站;(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0 00:00至2023-04-1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5-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瑞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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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南宫市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荣景园小区20-1-2402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 |
联系人: | 齐振勇、孟祥红 | 联系人: | 王猛 |
电话: | 0319-5222938 | 电话: | 15131144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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