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宏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宏德智能科技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宏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宏德智能科技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邢开行审投资备字〔2023〕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宏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宏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1.2建设规模:利用原有土地14.64公顷,新建行政办公及职工宿舍楼1栋,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建成后可为园区提供行政办公空间,约450人同时就餐的食堂,及85间左右职工宿舍。具体为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2.1.3合同估算价:27885699元2.1.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1.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7月04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1月13日。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8 00:00至2023-06-1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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