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阳市实验中学学校剩余部分道路重新整修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安阳市实验中学 | ||
行政区域 | 安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05日 16:33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5楼5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0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8.95550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景超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49533102 | ||
采购单位 | 安阳市实验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阳市北关区洹北街道平原桥平原路中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孟老师166372169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豫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景超13949533102 |
项目概况
安阳市实验中学学校剩余部分道路重新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5楼5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JGC20230301
项目名称:安阳市实验中学学校剩余部分道路重新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95550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95550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道路重新整修
5.2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5.3地点:安阳市实验中学校园内。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7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7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自查网页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6日 至2023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5楼5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方式:现场获取。4.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4.1单位法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非单位法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要的资料。 5.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采购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专家对采购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采购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5楼4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 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市实验中学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洹北街道平原桥平原路中段
联系方式:孟老师16637216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豫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
联系方式:景超13949533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景超
电 话: 1394953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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