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喀拉塔勒镇小城镇建设外立面改造提升项目 | ||
品目 |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 ||
采购单位 | 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阿克苏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03日 10:35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北京路46号永安公司一号办公楼后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05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84.9622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欢欢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29666351 | ||
采购单位 | 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喀拉塔勒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韩萌萌 195901282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鹏辰鸿时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北京路46号永安公司一号办公楼后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欢欢 13029666351 |
项目概况
喀拉塔勒镇小城镇建设外立面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北京路46号永安公司一号办公楼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LMGZTSXM-PCHS-1230
项目名称:喀拉塔勒镇小城镇建设外立面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4.9622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9622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标段预算金额(元):382639.72
一标段最高限价(元):382639.72
二标段预算金额(元):466982.78
二标段最高限价(元):466982.78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喀拉塔勒镇小城镇建设外立面改造提升项目
数量:2
单位:批
一标段预算金额(元):382639.72
简要规格描述:本工程为喀拉塔勒镇小城镇建设外立面改造提升项目一标段,主要施工内容为计生办三层楼外立面及屋顶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预算金额(元):466982.78
简要规格描述:本工程为喀拉塔勒镇小城镇建设外立面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主要施工内容外立面及屋顶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并签订的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至2023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北京路46号永安公司一号办公楼后
方式:报名成功后发送至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市新华东路33-1号太百购物中心五楼(阿克苏市公证处)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市新华东路33-1号太百购物中心五楼(阿克苏市公证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供应商每天自行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2、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人民政府
地址:喀拉塔勒镇
联系方式:韩萌萌 19590128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鹏辰鸿时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北京路46号永安公司一号办公楼后
联系方式:马欢欢 13029666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欢欢
电 话: 13029666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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