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25日 07:26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德市上汽科技创新孵化园猴盾传统村落保护整治提升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临海水乡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25日 07:2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8月25日至2022年08月3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F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9月05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F | ||
预算金额 | ¥398.142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805935666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临海水乡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先生:198059356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F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倪:18750355260 |
项目概况
宁德市上汽科技创新孵化园猴盾传统村落保护整治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F)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CJSCG[2022]-013
项目名称:宁德市上汽科技创新孵化园猴盾传统村落保护整治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8.14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8.14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
1 |
| 3981420 | 39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80 ) 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5日 至 2022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F)
方式:供应商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至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F)购买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F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临海水乡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
联系方式:林先生:19805935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F
联系方式:小倪:18750355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1980593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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