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阿克苏市依干其镇良种库木克什拉克村墙体翻新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阿克苏市依干其镇良种库木克什拉克村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19日 10:20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阿克苏市红桥街道行署东院高层1栋2单元103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1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8.44062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52157876 | ||
采购单位 | 阿克苏市依干其镇良种库木克什拉克村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阿克苏市依干其镇良种库木克什拉克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涛 133648785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好谋略城市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阿克苏市红桥街道行署东院高层1栋2单元1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娟 15352157876 |
项目概况
阿克苏市依干其镇良种库木克什拉克村墙体翻新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阿克苏市红桥街道行署东院高层1栋2单元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ML-2022-JZXTP-17
项目名称:阿克苏市依干其镇良种库木克什拉克村墙体翻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8.44062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44062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砌墙、墙面刷乳胶漆、桥墩贴砖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具备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5)此次竞争性谈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9日 至2022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克苏市红桥街道行署东院高层1栋2单元103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阿克苏市阿克苏地区民主北路5号文旅商厦五楼公信公证处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阿克苏市阿克苏地区民主北路5号文旅商厦五楼公信公证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及时自行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3、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依干其镇良种库木克什拉克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阿克苏市依干其镇良种库木克什拉克村
联系方式:李涛 13364878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好谋略城市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市红桥街道行署东院高层1栋2单元103室
联系方式:郭娟 15352157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娟
电 话: 15352157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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