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安市龙沼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地面硬化建设项目 的 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初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31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JLCXZB202 503006;
1.2项目名称:大安市龙沼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地面硬化建设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1.4预算金额:300546.23元;
1.5最高限价:300546.23 元 ;
1. 6 采购需 求:大安市龙沼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地面硬化(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1. 7 合同履行期限 ( 计划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20 25 年 05 月 31 日 前完工并验收合格 (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
1. 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
1.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投标 供应商如 为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 财库〔2022〕19号 );
(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五)《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员会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一)供应商须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二) 供应商须具备202 4 年至今 任意一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三) 供应商须具备 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 ;
( 四)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五) 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企业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 详见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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