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永川区胜利路街道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已由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永发改投〔 20 24 〕 15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 项目 一期的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永川区胜利路街道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 地下污水管网等更新改造 9.84千米,其中d300管网0.31千米、d400管网3.77千米、d500管网1.70千米、d600管网1.62千米、d800管网1.24千米、d1000管网0.69千米、d1500管网0.51千米等 。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4784.34 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保修工作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出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等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具体范围如下:
( 1) 设计招标内容及范围: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设计、工程施工现场设计代表服务及后期服务 ,核准报告编制等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阶段、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配合完成竣工验收。
( 2) 建筑安装部分:包括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若有),直至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工作。
( 3) 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面管控和负责,完成本项目 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经过发包人审定后方可实施。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招标由项目业主和总承包人共同招标,招标文件等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9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其中:
设计周期: 30日历天 ;
施工工期: 365日历天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1)和(2)资质:
( 1 )设计资质(具备下列任一资质)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2 )施工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 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第3.1.1款的资质要求,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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