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佳苑C区红线外铺装及亮化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Y-2024-06
项目名称:鹤城佳苑C区红线外铺装及亮化工程
招标内容:详见经审查合格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工程地点:通榆县新发街以东,民主路以北
预算金额:91.76万元
最高限价:91.76万元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
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
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类)。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未担任
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1、
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当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从成立日期
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自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供应商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免缴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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