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闽东执法支队办公楼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14-24101362
项目名称:闽东执法支队办公楼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6.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3.9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 单位 | 所属 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闽东执法支队办公楼维修 | 1 |
664000
|
6640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0天内所有工程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合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合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项目特殊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3)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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