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人防公园直属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宫市人防公园直属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以南审批投资审字﹝202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宫市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南宫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南宫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南宫市南亭路与东进街交叉口东北角。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961.35平方米,其中包括地下直属人防工程2943.35平方米、地上人防公园工程18平方米及直属人防工程配套设施(北侧停车场包含:停车场铺装工程、停车场绿化工程、 路灯工程、电力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消火栓工程。南侧人防公园包含:人防公园铺装工程、人防公园绿化工程、绿化给水工程、路灯工程、雨水工程)。(具体以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2.1.3合同估算价:25007286.57元2.1.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1.5计划工期:270日历天。2.1.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6 00:00至2024-08-0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名称:河北千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葛瑶,联系电话:0319-29888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5221984-8318 电子邮箱:ngzjjzb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邢台地区项目按照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合同》中约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费。 收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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