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名称:朔州市山阴县长城遗址遗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工程地址:朔州市山阴县新广武1.3工程概况:朔州市山阴县长城遗址遗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用模板、竹胶板、建筑模板、木方。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5交货日期: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10月20日1.6交货地点:朔州市山阴县新广武村1.7技术要求:1.7.1按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GB/T17656-2018建筑模板执行并符合设计指标和技术参数要求;复合木板、双面覆膜、厚度 15mm、周转10-12 次,长度、宽度的允许偏差为士2m、板面翘曲度允许偏差,不应超过0.2%。方木材质为樟子松,符合《针叶树锯材》GB/T153-2019等相关标准的规定。竹胶板应符合GB/T20241-2006技术要求。1.7.2模板质量:松木模板实际厚度与标准厚度不得误差0.2mm,且确保为全整芯可保证10-12次以上,在规定的10-12次内松木模板不得开胶、起皮。松木模板为清水优质模板,不得使用劣质材料加工模板,模板质量损害率控制在98%内。1.7.3方木质量:材质为进口松木材质,方木实际尺寸40mm*70mm*4000mm以上,尺寸误差不得小于 0.2mm。几何尺寸方正,有缺陷(即豁皮、边皮、弯曲、裂痕、裂口等)的方木不得超过每批次送货量的2%。模板、方木的材质、规格型号均按照乙方送甲方封存的样板标准执行。1.8报价方式:按照下方附件1《物资需求表》规格顺序报价,所报价格为材料送达到项目现场的落地价,包含增值税发票价、装卸车费、运输费以及运输过程中不可预估因素产生的其他费用。1.9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需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并办理入库验收手续,每月汇总、结算一次, 乙方开具本月所供货物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开具发票后 30日内支付本月货款的 85%,以此类推,剩余15%货款至工程完工后三个月内付清。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DRWL202400334420 | 模板 | 1220*2440*14mm | 合格 | 1650.0 | 张 |
2 | DRWL202400334421 | 竹胶板 | 1220*2440*15mm | 合格 | 520.0 | 张 |
3 | DRWL202400334422 | 建筑模板 | 1830*915*14mm | 合格 | 8600.0 | 张 |
4 | DRWL202400334423 | 木方 | 40*70*4000mm | 合格 | 50.0 | 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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